党务预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根据中共岳西县委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制订本制度
。
一
、预公开形式
,预公开分别为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两种,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
,利用公开栏
,印发征求意见
,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
,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
二
、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
,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
,在研究决定前
,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广泛听取意见
,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进行完善
,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
三
、预公开期间
,向社会预公开
,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重大事项一般为10天
,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
,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四
、预公开实施
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
、形式
、范围和时限
,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
,经部门主管领导审定
,需要公开的重大
、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同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